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5-00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治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商鹏程销品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品茂公司”)于2023年12月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贷款30,000万元(以下简称“前次借款”),公司以其持有的销品茂公司50.999%股权为前次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以下简称“股权质押担保”),并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经营发展需要,销品茂公司拟向民生银行新增申请1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以下简称“本次借款”)。本次借款与前次借款金额合计为40,000万元,40,000万元借款期限均至2033年。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在前次借款的基础上增加本次借款为股权质押担保的主债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风险可控,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增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5-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汪林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商鹏程销品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品茂公司”)于2023年12月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贷款30,000万元(以下简称“前次借款”),公司以其持有的销品茂公司50.999%股权为前次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以下简称“股权质押担保”),并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经营发展需要,销品茂公司拟向民生银行新增申请1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以下简称“本次借款”)。本次借款与前次借款金额合计为40,000万元,40,000万元借款期限均至2033年。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在前次借款的基础上增加本次借款为股权质押担保的主债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风险可控,有利于其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增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拟于2025年3月3日14:00时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增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5-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对外担保的被担保人武汉中商鹏程销品茂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增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商鹏程销品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品茂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新增申请1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销品茂公司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该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持有的销品茂公司50.999%股权为销品茂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的3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以下简称“前次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以下简称“股权质押担保”),同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销品茂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销品茂公司本次拟向民生银行新增申请1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以下简称“本次借款”)。本次借款与前次借款金额合计为40,000万元,40,000万元借款期限均至2033年。公司拟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在前次借款的基础上增加本次借款为股权质押担保的主债权;销品茂公司已作出内部决议,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通讯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水族馆管理服务,动物园管理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游乐园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科普宣传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娱乐性展览,会议及展览服务,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宠物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健身休闲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演出场所经营,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营业性演出,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潜水),歌舞娱乐活动,电影放映,动物饲养,游艺娱乐活动,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攀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及其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销品茂公司50.999%股权,武汉团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团结”)持有销品茂公司49.001%股权;销品茂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销品茂公司资产总额为91,545.11万元,负债总额70,244.2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43,069.4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3,054.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21,300.84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星空体育首页321.99万元,利润总额为-4,129.88万元,净利润为-3,228.4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销品茂公司资产总额为117,913.84万元,负债总额97,588.3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46,169.5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8,130.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20,325.49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8,732.39万元,利润总额为-975.34万元,净利润为-975.3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担保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财产的保管费用、处分质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提存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合理费用等)。
(5)合同生效条件:若本合同为线下操作,本合同由出质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且/出质人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质押权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且加盖公章或授信业务专用章后生效。若本合同为线上操作,则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使用电子签名签署后生效。本合同项下产生的各类电子数据,经出质人电子签名签署后生效。
(4)担保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千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
(6)合同生效条件:若本合同为线下操作,本合同保证人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且非自然人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且加盖公章或授信业务专用章后生效。若本合同为线上操作,则经债权人、保证人双方使用电子签名签署后生效。本合同项下产生的各类电子数据,经保证人电子签名签署后生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销品茂公司将为公司的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公司在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将同时与反担保人销品茂公司签署反担保协议。
为了提升经营管理效率,确保销品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销品茂公司的另一股东武汉团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团结”)于2021年9月与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商”)及销品茂公司签署《承包经营协议》,将销品茂公司整体发包给中商集团承包经营,武汉团结不参与销品茂公司的日常经营,由武汉中商全面负责销品茂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因此,武汉团结未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风险可控,有利于其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风险可控,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监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风险可控,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761,551.04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共计454,048.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7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的担保余额为1,599.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8%。
3、《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5-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于2025年3月3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3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2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上述审议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5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本次会议不设总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1、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文件、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文件;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5”,投票简称为“居然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参加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